根据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24号),现将申请设立“淮安新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”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淮安新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为合伙制,合伙人为陈升美、沈立宏,办公地址为淮安市楚州区新城小区A区1幢103室。该所共有专职从业人员7名,其中注册会计师2名,主任会计师由陈升美担任。该所出资额为人民币20万元。
二、主任会计师陈升美,男,1949年4月生,于1996年12月被批准为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[苏会协(1996)71号],CPA证书号为320800060004,目前人事挡案存放在洪泽县财政局。该注册会计师自2000年1月至2003年12月在洪泽鹏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;2004年1月至2005年10月在诸暨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。该注册会计师成为合伙人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。
三、合伙人沈立宏,男,1939年4月生,于1994年7月被批准为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[苏财会(94)27号],CPA证书号为320800030007。该注册会计师自1995年1月至1999年12月在淮阴苏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;1999年12月至2005年10月在淮安新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。该注册会计师成为合伙人前3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。
以上公示信息如与事实不符,请来电025—83633204或来信江苏省财政厅会计处(邮编210024)反映。
江苏省财政厅
2005年11月15日
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设立淮安新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公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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